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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如何取得被告的居住证明?

来源:高源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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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法院起诉离婚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要向法院提交被告居住证明,因为居住证明是确定法院管辖权的依据,说浅白点就是这个法院该不该受理这个案件根据。如果没有这个证明,法院很有根本不会受理您的起诉。那么怎样取得并提交有效的被告居住证明呢?

    根据《婚姻法》、《民诉法》相关规定,起诉离婚的一般管辖原则是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就有被告户籍所在地和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区分,这两种情况取得居住证明的方法就不大一样。

    当向被告户籍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就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查询并取得被告的户籍信息证明,该户籍信息证明可以作为被告的居住证明使用;

   当被告离开户籍地在实际经常居住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时,就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取得居住证明就相对困难,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
、如果被告在其居住地已经购买了用于居住的房产,就可以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被告居住的证明;
2
、如果被告在其经常居住地办理了暂住证,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其暂住信息,以该信息作为被告的居住证明;
3
、如果被告没有买房,也没办理过暂住证,可以到其经常居住地的小区物业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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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高源
  • 执业律所: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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