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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中法官一般问原告什么问题?

来源:高源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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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离婚案件,法官在开始法庭审理后通常会向原告、被告提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看似轻描淡写,实际都是与案件有实质关系的问题,原告的所有回答都会在法官心理形成对案件的初步判断,进而在审理中引导判决走向,因此对于这些问题,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要想达到自己的起诉讼目的,就要认真对待与回答,不能掉以轻心。以下是离婚律师总结的常见问题:

1、离婚原、被告双方相识时间、相识方式、婚前交往情况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判断双方的感情基础如何;
2
、离婚原、被告婚后感情如何?主要矛盾是什么?问这些问题主要是为了判断双方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一方或双方是否有过错,能否在本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
3
、离婚原、被告在起诉时是否已经分居,是否有分居协议。其目的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关,另外仍然是为了判断夫妻感情状况;
4
、离婚原、被告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的打算,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还是双方要争夺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或都打算放弃抚养权;
5
、原告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有什么想法?
6
、原告自认为离婚双方都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债权、债务及性质。这主要是为了弄清双方的财产状况,为将来一旦判决离婚需要分割离婚财产作准备;
7
、离婚原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是否愿意给被告一个和好的机会?
     
上述这些问题都是与起诉离婚案件审理结果直接相关的,作为原告一定要慎重作答,且要有证据加以支撑,不能出现任何瑕疵或自相矛盾之处,以免对自己的离婚诉讼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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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高源
  • 执业律所: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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